Auf einen Blick
宜蘭歐姓男警因感情糾紛,2025年2月性侵同派出所女警並強拍裸照,一審判刑5年。高等法院維持性侵罪5年判決,但恐嚇前女友部分減刑至4月。歐男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宜蘭一名歐姓男警與同派出所女警互有好感,但歐男因吃醋認為對方感情不忠,進而對女警施暴並性侵。此外,歐男也曾多次傳訊息恐嚇前女友。此案經法院審理,歐男承認部分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
2026/06/02 12:15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歐男竟因吃醋認為對方感情不忠,2025年2月跟隨女警返回住處後,將她壓制在床、毆打、勒頸,並強拍裸照後性侵得逞。(示意圖)
宜蘭一名歐姓男警與同派出所女警互有好感卻未交往,歐男竟因吃醋認為對方感情不忠,2025年2月跟隨女警返回住處後,將她壓制在床、毆打、勒頸,並強拍裸照後性侵得逞,造成女警全身多處瘀傷,女警多次試圖求救均遭阻止,直到友人到場才脫困。一審宜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處5年徒刑、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6月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宣判,強制性交罪5年徒刑駁回上訴、維持5年判決,恐嚇危害安全罪則撤銷改判4月徒刑。
宜蘭地院審理時,歐男承認強制性交、拍攝性影像及恐嚇等犯行,但否認部分指控,如無凌辱、無侵入住宅等。宜蘭地院認定,歐男在拍攝裸照後隨即性侵,兩行為具有密切關聯,構成「對被害人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
此外,歐男另遭查出於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間,多次傳訊息恐嚇前女友,內容包括「真的分開我一定會玉石俱焚」、「一起死啊」等語。
宜蘭地院指出,歐男身為警職人員,卻因感情糾紛對女警施暴並性侵,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大創傷。不過考量他已與兩名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損害,並當庭先支付150萬元,且無前科,認定有悔意,判處法定最輕本刑7年徒刑過於嚴苛,依刑法第59條酌予減刑。
宜蘭地院最終依對被害人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歐男有期徒刑5年;另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案經上訴,強制性交罪5年徒刑駁回上訴,維持5年判決,但恐嚇危害安全罪的部分撤銷改判4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Worauf zu achten ist
KI-Ausblick — Möglichkeiten, keine Fakten
歐男將服刑
Sehr wahrscheinlich · Innerhalb von Monaten
歐男可能面臨警職處分
Wahrscheinlich · Innerhalb von Wochen
Offene Fragen
- 歐男與女警互有好感的具體程度為何?
- 女警試圖求救的方式為何?
- 友人為何會到場?
- 歐男與前女友的感情糾紛細節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