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一名便利商店店員因連續長時間工作導致疲勞疏忽,未結帳就飲用一杯燕麥奶拿鐵,遭控業務侵占。一審判有罪,但高院認為其無不法所有意圖,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定讞,並批評雇主以刑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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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um es wichtig ist
一名便利商店店員因連續長時間工作導致疲勞疏忽,未結帳就飲用一杯燕麥奶拿鐵,遭控業務侵占。一審判有罪,但高院認為其無不法所有意圖,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定讞。
徐姓女便利商店員於2025年5月間替友人代大夜班時,因喝下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未結帳,所以遭店長調閱監視器發現後提告。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但高等法院認為,徐女是在連續長時間工作、精神不濟的情況下,一時疏忽漏未結帳,難認具有將商品據為己有的不法所有意圖,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定讞,並於判決書中以旁論點名原審法官及檢察官。
起訴指出,徐女當時在某便利商店擔任店員,負責販售商品、製作飲品及收銀等業務,並於2025年5月17日凌晨4時2分許,於店內沖泡1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直接飲用,且未完成結帳,故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徐女。
徐女主張,她本於其他便利商店任職,案發前日上完早班後,應友人請託前往該店代大夜班。在連續工作下,導致身心極度疲憊,才會在沖泡咖啡時疏忽漏未結帳,並非刻意侵占。徐女表示,她在店內監視器下公開製作飲品,若有侵占犯意大可避開鏡頭私下飲用;且同日上午6時許,她還另購買薏仁漿,並且完成結帳。
高院認定,徐女於2025年5月16日上午7時至下午6時在北車捷運店上班後,又於同月17日凌晨0時至上午7時在中永店支援大夜班,在24小時內工作時間長達18小時。案發時間約在凌晨4時,屬一般人注意力與警覺性較低的時段。
判決指出,監視器畫面顯示,徐女是在櫃檯前公開製作並飲用該燕麥奶拿鐵,過程中並無躲藏、掩飾。另,徐女案發前也向便利商店預購32杯燕麥奶拿鐵,截至案發前,尚有26杯未兌領,採信徐女的主張。
合議庭認為,徐女因連續值班、精神不濟,才會疏忽未結帳,屬注意力渙散下的行政疏失,尚不足以認定其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由於業務侵占罪須具備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的主觀犯意,而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因此撤銷士林地院有罪判決,改判徐女無罪,全案定讞。
此外,判決另以「旁論」篇幅指出,雇主對於勞工執行職務過程中的輕微過失或違紀行為,本可透過勞基法及企業內部規範處理,例如要求補繳款項、給予警告或依規定懲處,但本案卻就1杯75元飲品未結帳一事採取刑事訴追。判決並提及,徐女曾因延遲上架鮮食導致商品損壞而遭索賠1萬5000元,認為雇主有將企業經營成本及管理風險轉嫁給基層勞工之情形,帶有「以刑逼民」或報復性意味。
高院並指出,檢察官應秉持公益代表人角色,審慎檢視個案是否具備不法所有意圖,避免一味追求訴追與定罪;原審也未充分考量被告連續值班、身心疲勞等具體情狀,即認定構成犯罪。判決強調,刑事審判應落實無罪推定與慎刑精神,避免機械適用法條而忽略個案實際處境,並提醒執法人員謹記「法乃至善與公平之藝術」,勿讓冰冷的法條演繹,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義之上。
Offene Fragen
- 雇主是否會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 該店的勞動條件是否會因此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