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苗栗一名徐姓男子涉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手」,負責收取贓款。他落網後遭法院收押,日前他以家中經濟支柱、需養育新生兒及照顧體弱祖母為由聲請交保,但法官考量他曾兩度無故不到庭、兩度被通緝才緝獲,且在緩刑期間仍持續犯案,駁回其聲請。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一名徐姓男子涉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手」,負責收取贓款,落網後遭法院收押。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但因曾兩度無故不到庭、兩度被通緝才緝獲,且在緩刑期間仍持續犯案,法官駁回其聲請。
兩度通緝才抓到!詐團「收水手」稱剛當爸、祖母裝支架求交保,法官駁回。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苗栗一名徐姓男子涉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水手」,負責向第一線車手收取贓款。他落網後被法院收押,日前他打出「溫情牌」,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稱他為家中經濟支柱需養育剛出生嬰兒,還有心臟裝支架的體弱祖母;苗栗地院法官近期裁定,認為徐男曾兩度無故開庭放鳥、兩度被通緝才抓到,駁回聲請。
裁定書指出,徐男因涉嫌加重詐欺未遂、洗錢未遂等罪嫌,於今年4月27日遭法官裁定羈押。徐男日前遞狀向法院喊冤,強調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因為被關,家裡剛出生的小孩媽媽無法外出工作,生活陷入困頓,希望法官能放他一馬,准予交保回家團聚並維持家計。
法官調閱紀錄發現,徐男在案件審理初期,法官曾讓徐男限制住居並當面告知庭期,他卻無故不到庭,逼得法院拘提、通緝才緝獲;沒想到法官再次面告庭期請回後,他再度放鳥,法院發布第二次通緝,直到今年4月底才徐男才被捕。
法官更查出,徐男前年才因幫助洗錢案被法院判刑4月、緩刑2年,他不僅在緩刑期間繼續作案,在詐團中的地位還從基層「漸漸升官」變成收水手;且審酌羈押原因與必要性時,依法只看犯罪嫌疑是否重大、有無保全程序之必要,被告個人的家庭與生活狀況「根本不在斟酌之列」,因此依法駁回其交保聲請,不得釋放。
Offene Fragen
- 詐騙集團的規模與其他成員的下落
- 徐男的具體詐騙手法
- 徐男的家庭經濟狀況是否真如其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