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CHRICHT
22.06.2026KI-Zusammenfassung
酒駕律師撞死人判刑定讞 律師稱「演戲」家屬無法原諒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學習律師鄭皓文酒駕賓士車,失控撞擊三輛轎車,造成高姓駕駛死亡,酒測值高達0.83毫克。一審判刑7年6月,二審賠償1200萬元達成調解,但家屬無法原諒,不同意緩刑,高院改判4年半,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自
自由时报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學習律師鄭皓文酒駕賓士車,失控撞擊三輛轎車,造成高姓駕駛死亡,酒測值高達0.83毫克。一審判刑7年6月,二審賠償1200萬元達成調解,但家屬無法原諒,不同意緩刑,高院改判4年半,最高院駁回上訴定讞。

台南地院前法官施志遠因任職期間提供法律意見、代撰書狀並預收委任費,遭職務法庭判罰俸一年。判決理由指出,施志遠的行為嚴重違反法官法及倫理規範,損害司法公正形象,但考量其過去的貢獻及違失行為未達最嚴重程度,最終處以罰俸一年。

台南地院前法官施志遠被控任職期間為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代撰書狀並預收委任費,法評會認定違反法官法,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職務法庭今判罰俸一年,約140萬元,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依國民法官法起訴陸軍現役士官兵蘇男、蔡男及王男,指控他們為牟取私利,接受境外勢力指使,洩漏軍事秘密並收受報酬。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桃園地檢署依國民法官法起訴蘇姓、蔡姓陸軍現役士官兵及王姓男子,指控他們為牟取私利,遭境外勢力吸收,洩漏軍事機密,並收受賄賂,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