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男子張泓毅因殺害妻子、繼子及岳母,並盜領存款、盜刷信用卡,一審遭判死刑,二審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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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男子張泓毅犯下三屍命案,並盜取財物,一審遭判死刑,二審維持原判。被告在犯後毫無悔意,甚至表示仍會殺死岳母。
犯案時24歲的男子張泓毅趁30歲陳姓妻子熟睡將其掐死,再殺死69歲岳母與3歲繼子,犯後盜領岳母存款及盜刷信用卡共57萬餘元,甚至帶狗逃亡。(記者楊心慧攝)
犯案時24歲的男子張泓毅趁30歲陳姓妻子熟睡將其掐死,再殺死69歲岳母與3歲繼子,犯後盜領岳母存款及盜刷信用卡共57萬餘元,甚至帶狗逃亡,新北地院國民ㄟ ㄟ法庭判張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張泓毅維持死刑判決。
檢警調查發現,張男與酒店上班的妻子陳女,及陳女母親、陳女之子,住在新北市三重進安街某社區大樓內,2024年4月30日晚間至5月1日凌晨,張竟趁陳女熟睡時,涉以枕頭及徒手勒頸方式將她悶死,2日凌晨3時許又到隔壁房間掐死熟睡的岳母,同日下午5時許更以雙手及充電線勒死繼子。
男犯後伴屍數日,並找來水族館員工到家中清魚缸,故布疑陣,接著再帶博美犬「糯米」搭高鐵逃亡到台中。張男犯後另有盜領岳母15萬元存款,及盜刷她的信用卡升級包養交友網站VIP,或繳房租、儲值線上博弈金共盜刷42萬元;鑑定時,更稱不後悔,甚至說「還是會殺死岳母」等,毫無悔意,新北地院合議庭判處死刑。
高院今駁回上訴,張泓毅維持死刑判決。
Preguntas abiertas
- 被告的犯案動機為何?
- 是否有共犯?
- 後續是否會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