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因發展中國間諜網,遭高等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追繳不法所得410萬元。他被控招募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邱世元,並與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助理何仁傑、前總統府顧問吳尚煜合作,洩漏總統副總統外交行程、選舉時程及外交部應變計畫等機密資訊給中國情報機構。
Resumen generado por IA
Por qué importa
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被控發展中國間諜網,涉及洩漏國家機密並收受鉅款。此案經法院審理,最終高等法院判處黃取榮10年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昨日判處前民主進步黨(民進黨)黨工黃取榮10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為中國發展間諜網。
法院下令沒收410萬元新台幣(127,416美元)的不法所得。
該判決可上訴。
調查人員指控,黃取榮在中國經商期間被中國情報人員招募。
起訴書稱,他招募了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邱世元。
檢察官表示,黃取榮和邱世元接觸了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助理何仁傑,以及前總統府顧問吳尚煜,協助洩漏有關總統和副總統外交訪問的機密資訊。
檢察官稱,黃取榮和邱世元分別獲得了608萬元新台幣和222萬元新台幣的報酬。
這兩人被控向中國情報機構洩漏機密資訊,包括副總統的海外行程、選舉相關時程,以及外交部在邦交國斷交時的應變措施。
這四人被控違反《國家安全法》,向中國提供政府機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和傳遞敏感資訊,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進行洗錢。
在該案的一審中,台北地方法院以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判處黃取榮10年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上個月將刑期減為六年。
因黃取榮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高等法院昨日判處他10年有期徒刑。
合議庭認為,黃取榮為了擴張組織,鎖定了兩人,其中一人成功,一人失敗,審判長表示。
Preguntas abiertas
- 是否有其他共犯?
- 中國情報機構的具體滲透範圍?
- 國家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需加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