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resumen
苗栗陳姓男子為賺取月薪3萬8千元,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負責領取並轉寄被害人提款卡。法官考量其犯行及坦承態度,依5起加重詐欺犯行判處10月至1年1月不等徒刑,最終執行刑待其他案件確定後統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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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陳姓男子為圖金錢利益,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簿手,協助領取並轉寄被害人提款卡,導致多人受騙匯款後遭提領一空。
圖月薪3萬8當詐團「收簿手」!男幫領提款卡害4人失血。(資料照)
苗栗一名陳姓男子貪圖3萬8千元「月薪」,於去年加入通訊軟體暱稱「天(即A哥)」與「人間小月亮」等人的詐騙集團,專門四處幫忙領取、轉寄包裹。苗栗地院近日審結,依「一罪一罰」針對陳男涉入的5起加重詐欺犯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1年1月不等,由於陳男另涉多起詐欺案,法官考量保障其權益並減少重複裁判,決定暫不合併定應執行刑,將等所有案件判決確定後,再由檢察官統一聲請法院裁定最終執行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為了圖得每月3萬8000元的金錢利益,鋌而走險加入詐團,並聽從上級指示前往超商領取來路不明的提款卡包裹。該詐團分工細緻,先以「抽獎中獎但帳戶有問題」為由騙走一名被害人的提款卡,接著再以「購買網紅拉布布娃娃」、「申請健康福利基金」等各種話術,連環設局誘騙另外4名被害人,導致他們陸續匯款至該帳戶,隨即遭車手提領一空。
陳男在其中扮演關鍵的「收簿手」角色,負責製造金流斷點。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明知詐騙集團猖獗、嚴重危害大眾財產,竟仍為貪圖利益甘願擔任底層收簿手。考量陳男事後坦承犯行、自動繳回犯罪所得,且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最終依5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分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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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guntas abiertas
- 詐騙集團首腦是否落網?
- 其他詐騙案件的最終執行刑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