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滲透法與地下匯兌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一審判刑7年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涉「反滲透法」、地下匯兌及詐貸等4大犯行,新北地院今一審判處合併執行7年徒刑。台灣民眾黨發言人張彤對此發表聲明表示「毫無所悉」,並批評判決「硬扣紅帽」。
En resumen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因涉反滲透法、地下匯兌、詐貸等罪,遭新北地院一審判處合併執行7年徒刑。台灣民眾黨發言人張彤發布聲明強調對徐女涉案毫無所悉,並批評法院判決將其出席活動與不分區名單連結是「硬扣紅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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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遭控涉反滲透法、地下匯兌與詐貸案,新北地院於今日一審宣判。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資料照)
首次上稿16:34
更新時間17:41(新增民眾黨中央聲明)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因涉「反滲透法」並經營地下匯兌、詐貸,更以不實名義助滲透來源來台共4大犯行,新北地院今上午宣判7年徒刑。台灣民眾黨發言人張彤今聲明指出,民眾黨否認徐與其接觸後私下向中方人士報告之情形,亦未與孫憲接觸,強調一切「毫無所悉」,呼籲法院公正審理、勿枉勿縱。
曾名列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配徐春鶯,今年三月下旬遭控在中方滲透來源指示下,為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及總統候選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站台;同時經營地下匯兌、並有偽造文書,涉嫌詐貸等紀錄,涉違「銀行法」及「反滲透法」等被起訴。
新北地院今(11)上午一審宣判,徐春鶯因犯「反滲透法」2罪,分判2年、2年2月;另涉地下匯兌犯「銀行法」判刑1年8月,詐貸犯「刑法」加重詐欺罪判1年5月;協助滲透來源來台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刑1年4月,合併判刑7年;鍾錦明則犯反滲透法1罪,判刑2年。
儘管民眾黨團表示「尊重司法的判決與審理」,但民眾黨發言人張彤今午聲明指出,民眾黨嚴正譴責任何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介選、危害國安的違法行為,更否認徐與其接觸後私下向中方人士報告之情形,亦未與孫憲接觸,強調一切「毫無所悉」,呼籲法院公正審理、勿枉勿縱。
張彤抨擊,民眾黨「完全無法理解」法院認定徐涉案是因「中共指示為柯文哲站台」,直言不合邏輯;也無法接受判決將徐三年前出席前主席柯文哲總統大選記者會、選前之夜一事,與民眾黨將她列入不分區立委安全名單強行連結,形同「硬扣紅帽」。
她重申,民眾黨本於「多元共融」價值,期望讓在台扎根的新住民與中配也能參政發聲,強調民眾黨與徐的接觸僅只於新住民事務,從未參與黨內決策。
Preguntas abiertas
- 徐春鶯是否會提出上訴?
- 民眾黨內部針對新住民參政審查機制是否會有進一步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