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加強違章建築稽查 領照後仍複查並強制拆除違建
縣府針對已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進行複查,發現違規將依法強制拆除,並持續追蹤改善情況。
En resumen
苗栗縣政府為遏止違章建築,對已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進行複查,發現違建將強制拆除;今年迄今已完成逾150件複查,並持續追蹤改善情況,每3個月巡查一次,列管期間為1年。違規者除需恢復原狀或補照外,未於期限內改善將強制拆除,違者還可能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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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 qué importa
苗栗縣近年違章建築問題嚴重,政府為防止違規案件累積,強化對已領取使用執照建築物的稽查。
因違章建築問題日益嚴重,為避免違章案件持續累積擴大,並遏止建築物在領得使用執照後再進行二次施工,苗栗縣政府持續加強執行稽查列管作業,針對已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辦理複查,以落實違章建築管理。統計今年至7月底止,已完成複查逾150件,持續透過稽查機制掌握建築物使用情形。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已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將於領照後6個月至1年內,不定期派員辦理現地複查,確認是否有二次施工或其他違規情形。若查獲有二次施工案件,除將依法要求恢復原狀或依規定辦理補照外,未於期限內改善者,將列管並依法執行強制拆除。
工商發展處指出,完成改善後,仍將持續列管追蹤,每3個月巡查1次,列管期間為1年,以確認改善情形是否持續符合規定。若改善結案後,再有擅自建造等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將依《建築法》第93條規定辦理。
依《建築法》第93條規定,依本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未經許可擅自復工,且經制止仍不從者,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得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Preguntas abiertas
- 未來是否會擴大稽查範圍至其他縣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