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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2026Résumé IA
前台南地院法官施志遠遭判罰俸一年,原因曝光
台南地院前法官施志遠因任職期間提供法律意見、代撰書狀並預收委任費,遭職務法庭判罰俸一年。判決理由指出,施志遠的行為嚴重違反法官法及倫理規範,損害司法公正形象,但考量其過去的貢獻及違失行為未達最嚴重程度,最終處以罰俸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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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3 min de lecture

台南地院前法官施志遠因任職期間提供法律意見、代撰書狀並預收委任費,遭職務法庭判罰俸一年。判決理由指出,施志遠的行為嚴重違反法官法及倫理規範,損害司法公正形象,但考量其過去的貢獻及違失行為未達最嚴重程度,最終處以罰俸一年。

台南地院前法官施志遠被控任職期間為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代撰書狀並預收委任費,法評會認定違反法官法,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職務法庭今判罰俸一年,約140萬元,可上訴。

合安物業服務總監陳偉光表示,宏志閣維修費原則上按大廈公契分攤,但正諮詢法律意見,釐清其他大廈業主是否需分擔。維修項目包括外牆、公用地方、避雷系統、水缸及食水管等,具體維修範圍尚待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