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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船長私載客釀火燒船 二審逆轉判承租人無罪
黃姓船長私自載客海釣,返港後漁船因電線短路引發大火,船身嚴重燒毀。檢方起訴三人,一審判承租人葉男拘役40天,黃船長拘役75天。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葉男不知情且無電線維護義務,逆轉改判無罪;黃船長則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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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船長私自載客海釣,返港後漁船因電線短路引發大火,船身嚴重燒毀。檢方起訴三人,一審判承租人葉男拘役40天,黃船長拘役75天。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葉男不知情且無電線維護義務,逆轉改判無罪;黃船長則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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