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安局上校劉冠軍侵占公款案追訴時效已過 檢方追回1.95億元
2026/06/04 12: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劉冠軍侵占公款追訴權時效已期滿,不起訴,士檢先前追贓,變賣劉名下的台積電等4檔股票、文山區房產、存款等,共計已執行1億9555萬餘元繳入國庫,細目全都露。(本報合成)
國家安全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於2000年侵吞公款1億9220萬元與機密資料,潛逃出境赴中國交付「奉天專案」等3項專案密件;偵辦其中侵占公有物罪嫌的士林地檢署認定追訴權時效已期滿,將劉冠軍處分不起訴,士檢先前即持續追贓,變賣劉名下的台積電等4檔股票、文山區房產、存款等,共計已執行1億9555萬餘元繳入國庫,細目全都露。
士檢指出,本案犯罪所得共計1億9220萬又7元,士檢依2017年施行的刑法單獨沒收規定,向士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2022年4月裁准確定後,陸續辦理變價及追徵程序。
首先,變價拍賣扣案劉冠軍名下的台積電、聯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上市公司股票, 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於2023年完成變價拍賣程序,含減資款及股票股利,共得款1億4081萬879元。
其中,於2023年3月上旬的5個交易日內,拍定聯電19萬837股、台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合計96萬2673股,全數成交,徵得1億2915萬7485元。
其次,查扣劉冠軍名下的銀行帳戶內的現金存款1257萬98元,沒收繳入國庫。
最後,檢方查扣劉冠軍的文山區豪宅,是劉冠軍以犯罪所得3815萬5000元購入,於裁定沒收確定後,移轉為國家所有,士檢囑託台北執行分署拍賣,於2024年7月以4217萬5000元拍定。士檢透過這些變價、拍賣等程序,總計追徵得款1億9555萬 59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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