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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封為「房仲金童」的賴冠翟,以投資房地產保證獲利為話術,在宜蘭非法吸金2.5億餘元,受害人至少30人。宜蘭地院依非法經營銀行業務及偽造有價證券罪,重判12年6月,犯罪所得逾1億元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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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賴冠翟曾是知名房仲業務,後因財務缺口,於2014至2017年間在宜蘭非法吸金,並於2018年潛逃至屏東恆春,化名繼續行騙。去年底落網後被押解回宜蘭歸案。
昔日「房仲金童」賴冠翟,非法吸金2億5000餘萬元,被宜蘭地院重判12年6月。(資料照)
曾被封為「房仲金童」的賴冠翟,以投資房地產保證短期獲利當話術,在宜蘭家鄉非法吸金2億5000餘萬元,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受害人至少30人,其中不乏昔日恩師。宜蘭地院認定犯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及偽造有價證券罪,重判12年6月。
45歲賴冠翟房仲業發跡,曾登上財經雜誌封面,聲稱半年創造2億元業績,贏得「房仲金童」封號,但檯面上風光,實際早有財務缺口,2014到2017年間在宜蘭非法吸金,被查獲後棄保潛逃。2018年化名沈文轉往國境之南屏東恆春,假冒新加坡律師、建築師,以推動校園慈善當幌子,向當地老師及家長吸金逾2000萬,傳有20多人受害,去年底落網被押解回宜蘭歸案,目前在押。
宜蘭地院審理時發現,被害人投資金額從6位數到2000多萬元,有些人領到高額利息或拿回本金,30名被害人中有半數連本帶利都未取回,1名林姓被害人交付1200多萬元全部打水漂。為誘使被害人上鉤,利息高得嚇人,有名黃姓被害人投資100萬元,25天獲利45萬元,年利率657%,遠遠超出國內最高合法約定年利率16%,不過,因未領回,最終空歡喜一場。
判決指出,賴冠翟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斥責他違法吸金達億元以上,不僅造成被害人損失,也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及經濟安定,助長投機風氣,非常不應該。全案審結,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3000多萬元沒收,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可上訴。
Open Questions
- 是否有共犯協助賴冠翟吸金?
- 賴冠翟的潛逃期間是否有其他不法行為?
- 受害人能否追回部分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