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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詐團擔任收水手 蔡男遭判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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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2h agoCrime2 min readChina

加入詐團擔任收水手 蔡男遭判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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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蔡男加入詐團擔任「收水手」,與陳男向被害人收取12萬元詐款後轉交上手,自己僅獲1200元報酬。蔡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因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遭判2年有期徒刑,並沒收1200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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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蔡男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收取及轉交贓款的「收水手」,最終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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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男為了賺快錢,加入詐團擔任「收水手」,他與陳男(另案審理)向被害人收取12萬元詐款,再轉交給上手,自己僅獲得1200元報酬,他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因未與被害人取得和解,仍被判2年有期徒刑,沒收1200元所得。

根據判決書,蔡男透過TELEGRAM軟體加入暱稱「小安」、「H」等人組成的詐欺集團,他與集團成員約定擔任收款轉交上手的工作,每次收取款項可獲1%報酬。

去年4月間,其所屬詐團成員先撥打電話給被害人黃女,假冒郵局行員、繼而冒充派出所警察、地檢署人員,謊稱其帳戶涉洗錢,需交出4家銀行提款卡及密碼。黃女受騙, 4張卡片及密碼交出。

蔡男與陳男前往彰化市黃女住處收取4張提款卡。隨後陳男在ATM分兩次提領共12萬元。蔡男則依集團指示與陳男會合,收取提款卡及12萬元現金,並轉交上手,蔡男從中獲得1,200元報酬。黃女察覺受騙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偵破。

法院審理時,蔡男坦承大部分犯行,包括加入集團、收取12萬元現金及轉交上手等情節,但否認收取4張提款卡,辯稱僅收取現金。法院認為,陳男證述已將提款卡一併交付被告,且時間上符合常理,加上通聯紀錄、監視器照片、指認紀錄等證據。法官審酌其犯罪情節為集團中收水角色、非主導者,但明知詐欺危害嚴重仍貪圖報酬,犯後態度尚可,兼衡素行、家庭狀況、被害損害等,量處2年徒刑。

Open Questions

  • 詐騙集團其他成員的下落?
  • 被害人是否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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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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