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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富貴提醒,車禍求償若訴諸法院,提供的維修資料必須精確,不得虛報或浮報,否則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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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損求償3-3》告上法院… 求償資料需精準 糊弄法官恐涉偽造文書罪
2026/05/24 13:33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律師林富貴表示,民眾提供給法官的資料必須精準,最好是把每個維修細項價格通通標示清楚;也可回原廠修繕,使用的材料較無爭議。(記者吳昇儒攝)
車禍車主萬一真的與肇事者談不攏,最終決定透過司法途徑裁定時,民眾必須整理好完整的資料,提供給法院。若是單純車損,被害人除了可以針對車體進行求償外,也能提出代步車、營業損失或財物損失等方面賠償。
律師林富貴表示,訴諸法院後與私下調解模式不同,求償資料必須精確,不得有偽造、浮報情形,否則容易涉犯偽造文書等罪。
林富貴律師指出,有些民間維修廠商為了讓雙方能夠更好「協商」修繕費用,會稍微將維修費提高兩、三成,讓賠償者「殺價」,技巧性地讓雙方在維修費用上有足夠的彈性空間,倘若最終協商破局,選擇透過司法途徑解決,屆時絕對不能便宜行事。
林律師表示,民眾提供給法官的資料必須精準,最好是把每個維修細項價格通通標示清楚;若擔心民間維修有爭議,也可直接回原廠修繕,由原廠幫忙作證,使用的材料較無爭議。
若是為了彌補損失,與維修廠商攜手虛報修繕費用,除讓法官觀感不佳外,甚至可能因為提供虛假的證明,吃上偽造文書的罪名;屆時不只錢回來的金額不足,還要背上刑責,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