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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士林夜市電扶梯上演活春宮遭起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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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4h agoCrime2 min readChina

夫妻士林夜市電扶梯上演活春宮遭起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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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余姓夫妻於今年1月在台北士林觀光夜市美食街外的電扶梯上公然猥褻,丈夫露出下體,妻子跪地為其口交。民眾目擊後報警,夫妻到案後認罪,士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兩人各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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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一對余姓夫妻於今年1月在士林夜市的電扶梯上公然進行性行為,被民眾拍照報警後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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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對余姓夫妻,今年1月13日晚間至士林觀光夜市逛美食街時,一時慾火難耐,竟在美食街外的電扶梯當眾上演「活春宮」,余男褪下內、外褲露出下體,王姓妻子則是衣衫不整跪地為丈夫當眾口交,民眾見狀議論紛紛,有人拍照錄影報警,夫妻到案後認罪,士林地檢署依共犯妨害風化之公然猥褻罪起訴2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日前將夫妻2人皆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各2萬5000元。可上訴。

士檢起訴指控,今年1月13日晚間8時26分左右,余姓夫妻在士林基河路101號美食街外的電扶梯公共出入口附近,余男先將褲子褪下到大腿處,裸露出下體,妻子則是脫去上衣、褪下外褲,露出內衣、臀部,跪在地上伸手張嘴,極度靠近丈夫的下體,當眾為丈夫「口頭服務」。

逛街民眾當街目擊煽情畫面,簡直不敢置信,部分帶著孩子的民眾趕緊快步離開,也有民眾駐足邊看邊低聲議論紛紛,有民眾拿出手機拍攝現場情況,打電話報警處理。

轄區士林警分局獲報立即派員前往處置,但男女主角已離開現場,警方根據民眾提供的照片,並調取監視器畫面追查,循線找到余男、王女,通知2人到案說明,2人到案後坦承就是影中人,承認當眾口交。

士檢認定2人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公然做出猥褻行為,足以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依公然猥褻罪提起公訴,考量2人已坦認全部犯罪事實,向士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士林簡易庭審理後認為2人皆是成年人,未顧及多數人觀感,率爾在公開場所公然猥褻,敗壞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令觀者心理驚嚇或感受不適,所為不該,審酌2人犯後認罪態度及一切情狀,依共犯公然猥褻罪各判處拘役25日。

Open Questions

  • 為何選擇在公共場所進行此行為?
  • 是否有其他目擊者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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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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