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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徒步40公里上班遇警求助,竟是通緝犯「送警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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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5d agoCrime2 min readChina

男子徒步40公里上班遇警求助,竟是通緝犯「送警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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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一名王姓男子因公共危險罪遭通緝,為到光復鄉工作,竟徒步近40公里,體力不支向鳳林警求助叫計程車。警方一查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逮捕並解送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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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一名因公共危險罪遭通緝的王姓男子,為到光復鄉工作,竟徒步近40公里,體力不支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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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叫做「自投羅網」!花蓮縣57歲王姓男子機車遭查扣,日前從新城準備到光復工作,但他沒機車,一大早又沒有大眾運輸工具,竟然用徒步上工,但走了近40公里到鳳林後,因體力不支實在「走不動了」,竟向鳳林分局員警求助,希望警方幫忙叫計程車。

結果,熱心員警一查核身分,赫然發現他竟是名剛發布五天的通緝犯,當場「服務到家」直接上銬,解送地方法院歸案。

鳳林警分局今指出,57歲王姓男子,因涉嫌公共危險罪案件,遭到花蓮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在案。王男為了討生活,好不容易在光復鄉找到一份工作,三日凌晨他便從新城鄉的住家出發,在沒有任何代步工具、身上也沒帶手機的情況下,硬生生足足徒步走了將近十個小時、長達近四十公里路程。

三日中午,瑞穗分駐所剛好帶隊解送另一名人犯到鳳林分局偵查隊,發現分局大門口有一名中年男子神情疲憊、不斷在原地徘徊。

所長潘冠宇見狀主動上前關心,原本兩腿發軟的王男像是見到救星一般,立刻湊上前求助,表示自己要趕去光復鄉工作,但實在走到快虛脫,希望警察大人能幫忙打電話叫計程車載他一程。

沒想到,所長習慣性地利用警用系統查核身分,系統畫面一跳出來,竟亮起通緝紅燈,赫然顯示眼前這名疲憊不堪的男子,是才剛被發布通緝滿5天的公共危險罪通緝犯!

面對這名「徒步送上門」的通緝犯,警方絲毫不敢大意,當場跟他說法官有案子要找他,立即依法逮捕上銬。

王男萬萬沒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走了十小時,從花蓮北區走到中區,卻得改坐警車又送回花蓮北區。鳳林警分局強調,警方對於各類通緝犯絕不寬貸,也呼籲民眾若涉有司法案件應主動面對,切勿心存僥倖逃避,以免衍生更多法律問題。

Open Questions

  • 王男為何會被通緝?
  • 他為何沒有交通工具或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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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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