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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與好樂迪合併案遭公平會禁止後,時任錢櫃營運長等5人被查出事先得知消息,搶先買賣股票,遭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台北地院今判決,其中4人遭判刑並緩刑,顏瓊章判刑1年緩刑3年,榮建勳判刑10月緩刑3年,其餘3人各判刑10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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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錢櫃曾多次嘗試合併好樂迪但均被公平會否決,2019年再次提出合併申請,但因兩者市佔率過高,公平會認為將嚴重影響市場競爭而禁止。
錢櫃KTV於2019年間,擬收購好樂迪在外流通股,使好樂迪成為錢櫃子公司,但被公平會禁止。
台北地檢署查出,時任錢櫃營運長榮建勳、好樂迪前董事長顏瓊章、時任監察人陳美純、時任財務部經理林秀娟、時任專員吳家茹5人率先掌握並搶先買賣股票,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5人。
台北地院今依內線交易罪判顏1年徒刑,緩刑3年,期間受保護管束,並須向公庫繳交20萬元;榮犯內線交易罪處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義務勞務60小時。其餘3名被告犯內線交易罪,均被判處10月徒刑,並獲3年緩刑,須義務勞務40至80小時。
過去錢櫃曾想將好樂迪收入麾下,並於2007年、2008年及2009年3度向公平會申請合併,但均被否決。錢櫃於2019年2月再宣布擬砸67億元合併好樂迪,維持雙品牌經營,並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請,但卻被公平會再度禁止。
公平會認為,錢櫃及好樂迪是視聽歌唱服務市場上前2大,市佔率在雙北、桃竹地區達到6至7成,合併將嚴重影響競爭,且可要漲價就漲價,消費者將無法抗衡;另徵詢各界意見,包括唱片公司、伴唱業者、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及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大多反對且表達兩者結合有限制競爭疑慮,因此禁止結合。
檢調則查出,早在2018年12月初,錢櫃董事長練台生、好樂迪董事長顏瓊章決定啟動合併案;至於榮建勳、顏瓊章、陳美純、林秀娟、吳家茹5人,各自因職務機會,事先得知合併案,其中4人有簽署保密承諾書,吳女則是好樂迪當年併購特別委員會的紀錄者,5人竟從2019年1月至2月間提前買賣股票。
其中,顏瓊章賣出錢櫃股票378張,擬制性虧損1238萬多元,榮建勳賣錢櫃股票1張,獲擬制性虧損2萬2000元,林秀娟買進好樂迪股票3張,擬制性獲利1萬5131元,吳家茹買好樂迪1張、賣出好樂迪2張,實際獲利3819元;至於陳美純買好樂迪股票6張,獲擬制性虧損3453元,另又買進錢櫃6張、賣出錢櫃1張,擬制性獲利6萬2000元。檢方今依內線交易罪嫌起訴顏、榮等5人,並請法院審酌5人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請依法減輕其刑。
Open Questions
- 內線交易的具體獲利或損失計算細節
- 是否有其他人士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