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高雄黃姓男子因搶奪監視器記憶卡與妻子衝突,涉嫌將其頭部壓制馬桶,岳母介入解圍反遭咬傷手臂。法院依傷害罪判黃男拘役50天定讞,得易科罰金。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黃姓男子因細故與妻子發生衝突,過程中壓制妻子頭部並咬傷前來解圍的岳母,遭法院判決有罪。
黃男僅因細故家暴妻子,岳母見狀上前解圍反遭咬傷,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高市黃姓男子僅為搶奪監視器記憶卡與妻子起衝突,涉嫌將她頭部壓在浴室馬桶上,岳母見狀上前勒住他脖子反被咬傷,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傷害罪,併處黃男拘役50天定讞, 得易科罰金。
警方調查,2025年10月20日深夜,被告黃男與妻子在鳳山住處,因搶監視器記憶卡發生衝突後,雙方相互拉扯,涉嫌將她頭部壓在浴室馬桶上,其岳母聽到爭執聲音,前往查看見狀,為解救女兒,上前自黃男後方勒住脖子,結果反被咬傷手臂。
鳳山分局接獲受傷的母女報案,傳喚黃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後,依涉嫌傷害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法官開庭後,認定黃男觸犯2罪,各處拘役40天,併執行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黃男上訴坦承與妻子起爭執,但辯稱,2人一起跌倒在馬桶上,其妻傷害是跌倒造成,否認犯行。又說,脖子被勒住,才咬傷岳母,屬正當防衛。高雄高分院調查後,據兩造提出證據和供證,認定黃男所辯不足採信,判決駁回,全案落幕。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Open Questions
- 黃男是否會易科罰金?
- 妻子是否受到嚴重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