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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共和黨主席的周克琦,被控透過潘進東、朱俊源收受中國5萬元人民幣,動員走路工為選舉造勢。台北地院依反滲透法判周克琦2年徒刑,潘進東1年6月、朱俊源1年。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理由指出3人接受中資助選,破壞選舉公平,危害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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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周克琦、潘進東、朱俊源被控接受中國指示及資助,動員民眾參與選舉造勢活動,破壞選舉公正及民主憲政秩序。
身兼「共和黨」及「第三勢力三三三政黨聯盟」主席的周克琦,被控2022年透過台北市莆仙同鄉會常務理事潘進東、理事朱俊源收受中國5萬元人民幣,動員走路工為選舉造勢。台北地院依反滲透法判周克琦2年徒刑,潘進東1年6月、朱俊源1年。高等法院今維持原判,如今判決理由出爐,3人接受中資從事助選活動,破壞選舉公平,危害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犯罪情節重大。
判決指出,原為中國籍的潘進東來台定居後,擔任台北市莆仙同鄉會常務理事及莆田市媽祖文化陶瓷藝術館副館長,受中國莆田市台辦等單位指示在台從事統戰工作;朱俊源則具有多個統派團體及政黨身分,屬中國相關組織派遣人員。周克琦當時則以共和黨名義提名黨員參選台北市長及市議員候選人。
朱俊源於2022年10月牽線潘進東與周克琦聯繫,3人討論選舉造勢活動內容及經費後,並依潘、朱指示,自10月25日至27日動員民眾前往台北市某飯店對面廣場,替候選人進行拜票、舉旗及造勢活動。
活動結束後,潘進東透過友人收取中國人士「江海寄余生」支付的人民幣5萬元,再兌換約新台幣22萬元交付使用。周克琦分得4萬5000元,潘進東則取得17萬5000元。北檢於2023年依反滲透法起訴3人,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台北地院認定,周克琦、潘進東及朱俊源明知中國為我國境外敵對勢力,仍接受中方指示及資助,動員走路工從事造勢與抗議活動,以合法外觀包裝滲透行為,破壞選舉公正及民主憲政秩序,且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分別判處1年至2年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合議庭指出,中共近年透過認知作戰、資訊戰、法律戰及經濟脅迫等混合戰手段影響台灣,藉由在地協力者收受中國資助,替特定候選人助選或舉辦造勢活動,不僅破壞選舉公平競爭,也可能使候選人成為境外勢力代言人,影響台灣民主、自由及法治等核心價值。
合議庭認為,3人接受中國資助並從事選舉造勢活動,事證明確,量刑適當。3人上訴後仍否認犯行,理由不足,維持原判;其中周克琦犯罪所得4萬5000元、潘進東犯罪所得17萬5000元均維持沒收及追徵,可上訴。
What to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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