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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因去年發生孫姓空服員抱病執勤後病逝事件,民航局依民航法裁罰6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該公司事務長因未通報組員身體不適遭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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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去年長榮航空發生孫姓空服員執勤後病逝事件,引發各界討論。民航局公告裁罰金額,對長榮航空公司開罰6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
長榮航空。(資料照)
去年長榮航空發生孫姓空服員執勤後病逝事件,引發各界討論;對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近期公告裁罰金額,對長榮航空公司開罰60萬元,並要求立即改善。
長榮空服員34歲孫姓空服員去年9月22日執勤,去程航班BR95從台北飛往米蘭,期間身體不適,9月23日抵達米蘭,並於9月24日執勤回程航班BR96從米蘭飛往台北,9月25日抵達桃園機場後在機場就醫,住院治療但病情惡化,不幸逝世。
後續長榮調查發現,事務長(座艙長)的航班日誌並未通報組員身體不適,對其記大過一次,職務連降兩級,解除管理職,在客艙內沒有主導權限。
民航局公告,針對長榮航空公司B787-9型機BR096航班客艙組員抱病執勤一事,該公司違反依「民用航空法」第41條之1第2項所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189條第1項規定,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處以罰鍰新台幣60萬元,並立即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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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長榮航空的具體改善措施為何?
- 未來是否會加強對組員健康的監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