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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一名嗜賭男子積欠賭債並外遇,未曾扶養妻女,甚至言語羞辱。女兒們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考量其成長過程的艱辛及父親的失職,裁准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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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一名嗜賭的陳姓男子,不僅欠下大筆賭債,還在外養小三,長期未負擔妻女生活費,並對女兒有言語羞辱。女兒們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嗜賭渣夫拋妻棄女養小三,法官免除姊妹花扶養義務。(資料照)
新竹陳姓渣男嗜賭成性,欠下大筆賭債竟讓妻子面對,還在外養小三,從未負擔妻女生活費,年老後因精神疾病被送往護理之家,2名女兒向新竹地院痛陳父親當年絕情往事,法官裁准免除姊妹花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陳女說,3歲起即和1歲妹妹與外公、外婆同住,並由母親獨自養育,父親陳男未曾關懷、探視與扶養。母親因先生欠賭債及外遇,曾輕生,幸獲外公外婆趕來始挽回生命。父母於80年間離婚,她為減輕母親負擔,自國中時起密集打工,賺取微薄薪資。然父親離婚後,仍多次至母女住處拚命按門鈴並大聲咒罵,母女深感恐懼且飽受鄰人非議,而多次搬遷。
陳女表示,母親於婚後始知先生有賭博惡習且外遇不斷,常有債主上門討債,亦未負擔家用。母親百般容忍,不僅面對要不到賭資時言語辱罵,先生還否認孩子是他親生,加上婆婆重男輕女羞辱,母子回娘家生活後,陳男及其母仍不斷上門要錢、情緒勒索,母親並多次幫忙償債,金額達百萬元,因此姊妹請求免除對父親扶養義務。
法官調查,陳男因精神疾病,無生活自理能力,現由金門縣政府安置於護理之家,姊妹主張自年幼受父親言語羞辱,長年賭博、在外積欠債務禍延家人,致身心受創,且父親未盡扶養照顧之責,其係由母親獨力扶養成人,據此請求免除對父扶養義務。
法官審酌陳男在女兒成長過程中,以言語貶低,又嗜賭成性,拖累家中妻小,致家庭經濟負擔沉重,子女成長路程崎嶇,未善盡照顧女兒之責,在外積欠龐大債務,端賴妻子獨力將女兒養育成年,致父女親子關係淡漠,如由女兒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裁准免除其對父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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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父親的具體賭債金額為何?
- 母親是否曾尋求法律途徑?
- 小三的後續情況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