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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罪嫌,獲200萬元交保並限制科技監控。其共犯鍾錦明、卜啓正、羅穎因有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自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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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罪嫌,全案辯結,新北地院裁定徐200萬元交保並限制科技監控。其共犯鍾錦明、卜啓正、羅穎因有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資料照)
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且曾列不分區立委名單的中配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罪嫌,全案上週辯結,新北地院裁定徐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腳鐐及手機回報科技監控;本案共犯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徐的女兒卜啓正、集智顧問負責人羅穎,並未被收押,但有限制出境出海,由於期限將屆滿,合議庭詢問檢辯雙方意見後裁定3人自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裁定書指出,3人在去年11月2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由於即將屆滿,合議庭審核卷內相關事證,並訊問3人,認鍾錦明涉反滲透法、卜啓正及羅穎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考量檢方對3人求處重刑,若成立犯罪,自難期待3人有面對刑責之心,且鍾、羅2人與中國人民關係交好、卜啓正之前於海外就學,3人均有海外置產的經濟能力及境外生活能力,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等一切情狀,認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
至於鍾錦明及其辯護人主張,鍾從偵查迄今均有準時到庭,且有固定居所,無逃亡之可能等;卜主張,家中有93歲外公、89歲外婆,且外婆身體狀況不佳,需要照顧2人;羅穎主張,已坦承犯行,家人、小孩、員工都在台灣,且工作上須前往新加坡、香港;合議庭綜合上情,尚無法排除3人逃亡出境致有礙我國司法權有效行使可能,且無較小侵害手段可替代,其等主張亦與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要件無涉。
檢方上週言詞辯論時,對徐涉反滲透法、銀行法、刑法加重詐欺及偽造文書等,求刑總計21年6月、併科罰金2300百萬元,鍾錦明涉反滲透法2罪總計求刑8年6月、併科罰金9百萬元。卜啓正涉詐貸求刑2年6月,羅穎涉詐貸及以偽造文書方式助民革上海市委祖統會副主任孫憲,假商務之名來台,求刑合計4年10月。
What to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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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錦明、卜啓正、羅穎將繼續面臨嚴格的司法審查與限制。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徐春鶯案的最終判決為何?
- 鍾錦明等三人是否會被判刑?
- 反滲透法在兩岸關係中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