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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警方逮捕一名越南籍潘姓移工,他與雇主解約後,加入詐團擔任「收簿手」,負責收取被害人提款卡。警方趁其停等紅燈時,持斧頭破窗將其逮捕,當場查扣12張提款卡等證物。全案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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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一名越南籍潘姓移工與雇主解約後,原本有60天尋找新雇主的時間,卻因誘惑加入詐團擔任收簿手。
警方前後包夾潘姓移工轎車,持斧頭等工具破窗逮人。(警方提供)
台中市一名越南籍潘姓移工與雇主解約後,原本須在60天內找到新雇主,卻禁不起誘惑加入詐團擔任「收簿手」,負責開車前往偏僻公墓「埋包」地收簿,但行蹤早被台中市刑大鎖定,趁他停等紅燈時包夾持斧頭破窗,當場人贓俱獲,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
台中市刑大偵一隊長林育成今天說明案指出,該隊日前先查獲陳姓、羅姓兩名詐團第一層取簿手,查出該詐團以「假貸款」名義,騙取被害人之金融提款卡後,指示被害人將卡片包裹寄至指定超商門市,再以高額報酬指示「取簿手」前往領取後,丟包至彰化縣一處偏遠公墓,藉此逐層交付至詐團核心成員,試圖製造斷點規避查緝。
警方掌握情資後在人煙稀少的公墓附近埋伏,果然見到36歲潘姓越南移工現身拿取包裹後迅速驅車離開,警方立即駕車尾隨,趁潘男停等紅燈之際,兩輛偵防車前後迅速包夾,潘男一度拒絕配合開門,員警立即持斧頭擊破車窗,強勢將他拉出車外壓制,當場查扣提款卡12張、超商取件包裝袋5個、手機2支及現金7000餘元等證物。
經查,潘男為合法來台工作的越南籍移工,與前雇主解約後,本可利用60天轉換期尋找新工作,卻在同鄉介紹下加入詐騙集團,擔任第二層收簿手,專門負責收取人頭帳戶金融卡,再運往指定地點交付,從中賺取跑腿費;全案依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潘男獲准,並在近日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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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勢將潘男拉出車外壓制逮捕。(警方提供)
警方當場人贓俱獲。(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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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詐團核心成員是否被追緝?
- 有多少被害人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