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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警處理土地糾紛執法過當遭求償挨告 高分院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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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5/22/2026Law2 min readChina

屏東警處理土地糾紛執法過當遭求償挨告 高分院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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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汪姓警員處理土地糾紛時,蕭姓男子頭部受重創癱瘓,家屬求償1736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警方執法無疏失,判決汪員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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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屏東一名汪姓警員在處理一起土地糾紛時,被指控執法過當,導致蕭姓男子頭部重創癱瘓。蕭男家屬向該警員及警察局求償1736萬元,但法院認定警方無疏失,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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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汪姓警員處理土地糾紛,被控執法過當,遭求償上千萬元,高雄高分院判決他不用賠。(記者鮑建信攝)

屏東汪姓警員處理土地糾紛,被指控執法過當,導致蕭姓男子頭部受重創癱瘓,家屬要求他和警察局連帶賠償1736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然認定警方沒有疏失,判決駁回。

據了解,2020年10月間,屏東縣警局潮州分局西勢派出所汪姓員警,據報前往轄區處理蕭姓居民與鄰居土地糾紛,2人發生爭執後,蕭男頭部受重創並終身癱瘓,家屬要求賠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看護等費用1736萬元。

被告江員和警察局則說,蕭男不聽勸阻,涉嫌咆哮並以言語侮辱,並朝汪員頭部揮打數次,再勒住其頭頸,汪員基於防衛先徒手迂迴抵擋後,始採取推擠以嘗試掙脫,拉扯過程中蕭不慎倒地,頭部受重創,隨後被送醫急救,屬正當防衛行為,否認有過失。

屏東地院開庭,勘驗汪員配戴密錄器和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他執法過程沒有疏失,判決警方不用賠償,蕭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調查,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駁回,全案尚未定讞。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 蕭姓男子家屬可能對高雄高分院的判決提出上訴。

    Possible · Within weeks

Open Questions

  • 蕭男家屬是否會繼續上訴?
  • 土地糾紛的具體細節為何?
  • 汪姓警員在事發當下的具體行為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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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by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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