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退休副執行長違法擔任供應商顧問 嘉檢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
台灣中油潤滑油事業部已退休林姓副執行長,遭控退休後違法擔任中油投標廠商顧問,並協助投標,遭嘉義地檢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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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潤滑油事業部退休林姓副執行長,被控退休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擔任中油投標廠商的顧問並月領10萬元薪資,期間還協助投標中油3個標案。全案經檢調偵辦後,嘉義地檢署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林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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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den Önemli?
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顧問。
台灣中油潤滑油事業部已退休林姓副執行長,遭控2021年9月1日退休離職後,隨即擔任由張姓男子及配偶在台灣、越南經營的2間公司顧問迄今,每月領取10萬元薪資及金額不等的年終獎金及紅利,期間還協助投標中油3個投標案。全案經中油告發,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高雄地檢署轉請嘉義地檢署偵辦,嘉檢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罪嫌,起訴林男。
林男否認犯行,辯稱張男因身體不好,主要經營越南的公司,台灣的公司是張男的弟弟、姪子負責,張男每月給他10萬元是作為出國及作業、諮詢等費用,他並沒有經手公司在台灣的業務。
張男也辯稱因罹癌,不懂的事會向林男諮詢,每月10萬元是諮詢費。
檢調調查,林男2019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日擔任中油潤滑油事業部副執行長,負責核定各類潤滑油添加劑採購案件內容,其中有4案採購案,均以限制性招標方式由張男名下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或由該公司代理商得標。
起訴書指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顧問。林男明知該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中油各類潤滑油添加劑採購案,任職中油期間職務也有直接相關,2021年9月1日退休離職後,隨即受該公司負責人張男聘用為個人技術諮詢及越南公司的顧問,自2021年10月5日起到12月3日、2022年1月5日至9月5日,張男的帳戶每月都有該公司匯款10萬元紀錄(除2月沒有匯款,1月27日匯款10萬元及25萬元紀錄),期間並協助該公司投標中油3案投標案,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罪嫌,提起公訴。
Bundan Sonra Ne Olabilir?
Yapay zekâ öngörüsü — kesinlik taşımaz
案件將進入法院審理階段
Çok muhtemel · Aylar içinde
Açık Sorular
- 法院最終如何裁決林男罪名?
- 中油後續是否會對相關採購案進行全面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