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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百萬代理村長事務費,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羈押禁見。宜蘭縣政府已依規定將張停職,並派員山鄉公所主任秘書吳明珍代理鄉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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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百萬代理村長事務費,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羈押禁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宜樺被停職,宜蘭縣政府考量維持鄉務運作,派員山鄉公所主任秘書吳明珍代理鄉長一職。
2020年員山鄉中華村長許正東被罷免,張宜樺指派鄉公所專員黃清堯代理,隨後又委任黃代理湖北村長,張宜樺被控利用鄉長職權,要求黃清堯交出代理村長事務費,支付他個人開銷,檢方初估侵占公款上百萬元。
檢方另查出,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因虛偽遷徙戶籍,2年前被判當選無效解職,黃清堯代理期間,被要求每月將代理村長剩餘事務費約4萬元,匯到已非村長的李永和帳戶,李再拿現金給張宜樺,張、李對此解釋不清,張更否認私用。
張宜樺等人被檢舉,檢方啟動調查,本月12日朝侵占公有財物罪偵辦,13日訊後聲押張宜樺、李永和,法院裁定准押。張宜樺否認侵占,但李永和坦承犯行。張宜樺依法停職,宜蘭縣府收到裁定書後,派現任主秘吳明珍代理鄉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