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f einen Blick
台中霧峰區洪姓男子因感情糾紛,遭前女友委託的兩名男子上門討債,衝突中洪男持刀砍死一人、砍傷一人。洪男一審被判刑8年6月,他不服上訴,二審開庭時哽咽辯稱是為自保,檢方則認為防衛過當,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
KI-generierte Zusammenfassung
Warum es wichtig ist
洪姓男子與李姓女子交往後分手,李女找鄭男、高男上門討債,洪男持刀砍死高男、砍傷鄭男。洪男一審依殺人與防衛過當判刑8年6月,他不服上訴。
台中霧峰區32歲洪姓板模工與51歲李姓女子交往後分手,李女前年9月找鄭男(33歲)、高男(37歲)登門討債卻反被洪男持料理刀砍成1死1傷,洪男一審依殺人與防衛過當判處8年6月,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洪男不認罪,哽咽表示,當時被兩人狂打頭,為了想逃離才會隨手抓東西亂揮「真的只想要保護自己,沒有想要殺人」希望能輕判;檢察官則認為防衛過當,建議量處適當之刑。
回顧案情,洪男與李女是姊弟戀情侶,2人前年中秋節分手,李女前年9月23日清晨,委請鄭男(33歲)與高男(37歲)到洪男住處催討金飾與10多萬元,雙方起衝突,洪男拿刀揮舞朝兩人刺殺多刀,其中高男傷勢嚴重,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因嚴重失血急救1小時仍宣告不治,鄭男頭部等處受傷,洪男自己也受傷,包括雙手撕裂刀傷。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屋內血跡斑斑、樓梯間留有血腳印,畫面怵目驚心,洪男事後投案,供稱「只是想保護自己,不是要殺人」,辯稱遭對方入侵、毆打才反擊,台中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去年11月宣判,認定洪男防衛過當,不符合情堪憫恕,依殺人、殺人未遂2罪,合併判處8年6月。
洪男和檢察官都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開庭,洪男主張正當防衛,沒有犯罪,強調當天鄭男、高男侵入其租屋處,兩人朝他的頭狂打,根本就是要債的凶神惡煞,自己害怕想要逃離,才會隨手亂抓東西,剛好抓到料理刀後揮舞,看到他們流血才發現是刀子,哽咽表示,發生這樣的事自己也很自責,但「真的只想要保護自己,沒有想要殺人」,希望能從輕量刑。
蒞庭檢察官林宏昌則認為,死者的傷口都是由上往下,深度更是達19.5公分,顯示洪男當時沒被壓制、用盡全力,從使用的凶器、攻擊部分、力道、傷勢,已非單純防衛,而是攻擊與報復,堪認防衛過當,因至今都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認一審量刑過輕,建請法官重新審酌,處適當之刑。
Worauf zu achten 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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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可能維持或改判洪男刑期
Wahrscheinlich · Innerhalb von Wochen
Offene Fragen
- 洪男是否為正當防衛?
- 檢方對防衛過當的論點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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