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毒駕事件頻傳,修法加重罰則以強化公共安全
台灣行政院通過修法,提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道交條例》對毒駕的罰則,以回應社會對公共安全的期待。修法旨在加重處罰並傳遞明確訊號,但執行面的落實、檢測效率、司法處理速度及戒癮協助機制同樣關鍵,以期從事後補救走向事前預防。

台灣行政院通過修法,提高《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道交條例》對毒駕的罰則,以回應社會對公共安全的期待。修法旨在加重處罰並傳遞明確訊號,但執行面的落實、檢測效率、司法處理速度及戒癮協助機制同樣關鍵,以期從事後補救走向事前預防。

高雄一名48歲高姓男子因毒駕且駕照遭註銷,遭警方攔查。他因心虛加速逃逸,並在逃避過程中6次未打方向燈,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並面臨最高14萬7600元的罰鍰。

苗栗一名張姓男子因毒品案獲判緩刑,卻在保護管束期間擔任詐騙集團車手,並兩度未經許可出國,遭法院撤銷緩刑宣告。

一名英國籍女子K女,今年3月企圖夾帶約16公斤大麻,經泰國來台轉機欲運往英國,在桃園國際機場遭查獲。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量處有期徒刑8年。

法務部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列唾液為毒品採驗方式,以符合實務需求。此修法針對特定人員,如軍警、大眾運輸駕駛等,必要時可進行毒品抽驗。警方攔查毒駕的唾液快篩尚在研議中。同時,衛福部將下修依托咪酯儀器檢驗閾值。

行政院院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照;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首次毒駕機車罰9萬、汽車12萬,拒測罰27萬;累犯每次加罰9萬,無上限。

為遏阻毒駕,行政院院會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新法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同時,增列唾液採驗作為毒品檢驗方式,以提升執法效能。

高雄一名51歲何姓男子在4天內兩度毒駕被查獲,因其駕照已被註銷,加上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為,最高恐面臨12萬7800元罰款。

一名楊姓男子昨天在宜蘭毒駕,遭警方攔截圍捕,一度拒絕受檢,警方強制開車門後將其壓制,並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大麻、喪屍煙彈及不明款項,唾液快篩呈陽性反應,楊男今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因毒駕闖紅燈拒絕警方攔查,加速逃逸並衝撞警車及多輛汽機車後被捕。警方在其車內查獲毒品咖啡包、安非他命、依托咪酯等多種毒品,並發現洪男毒品快篩呈陽性反應。

雲林檢警破獲一起利用感冒藥製毒的案件,逮捕了上游製毒的吳姓男子及下游販毒的沈姓女子。吳男透過網路自學,利用感冒藥製造毒品,並與沈女聯繫販售。檢方查扣大量毒品、現金及製毒器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兩人起訴。

一名女網友因個資遭未成年少女冒用,被誤當成毒品案被告,批評警方查證不周。警方回應稱少女熟背個資,後續查獲共犯才釐清真相,已函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