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IAhace 5 díasResumen IA嘉義男大學生與國中少女發生性行為及拍攝性影像判刑1年7月緩刑4年一名嘉義男大學生與一名國中少女(14歲以上未滿16歲)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嘉義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4年,須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自自由时报3 min de lectura
NOTICIA24/6/2026Resumen IA27岁水电工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性行为 被判2年有期徒刑赔偿40万元苗栗一名27岁水电工张姓男子,通过脸书与未满14岁的国中少女交往,于一天内两度带少女开房间发生性行为。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赔偿40万元精神慰撫金。自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