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拔除檢察官偵查權
南韓國務會議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刪除檢察官直接偵查權與補充偵查權,結束約70年的舊有刑事司法體系,檢察廳將於10月2日裁撤並由公訴廳接手。
L'essentiel
南韓政府4日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正式拔除檢察官直接與補充偵查權,實現偵查與起訴分離。檢察廳預計於10月2日裁撤並由公訴廳接手,警方則承諾全力因應新制帶來的案件負荷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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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urquoi c'est important
南韓基於1948年「檢察廳法」及1954年「刑事訴訟法」建立的刑事司法制度持續70多年。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4日專電)拔除檢察官偵查權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今天在韓國國務會議通過,延續約70年的刑事司法體系將迎來重大變革。韓國警察廳表示,將全力因應新制度上路,以「賭上組織命運」的決心,確保新的刑事司法體系順利運作。
韓國「金融新聞」報導,韓國政府在總統李在明主持下召開國務會議,正式審議並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修法刪除檢察官直接偵查權及補充偵查權的法律依據,徹底實現偵查權與起訴權分離。
這也象徵基於1948年「檢察廳法」及1954年「刑事訴訟法」所建立、韓國持續70多年的刑事司法制度迎來重大轉折點。
根據修正後的「刑事訴訟法」,韓國檢察廳將於10月2日正式裁撤,由新設立的「公訴廳」接手相關職能。
新制上路後,檢察官將不得進行任何直接偵查,包括補充偵查在內,僅能要求警方進行補充偵查;警方則須在收到要求後1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再延長1個月。
不過,警界第一線也憂心,韓國警方每年處理超過100萬件案件,新制上路後還必須承擔原本由檢方負責的補充偵查工作,恐使案件負荷大幅增加,並提高維持偵查品質的難度。
警察廳表示,為了因應這項制度變革,已召集全國警察指揮幹部,說明「刑事訴訟法」修法後的偵查制度變更內容,並計劃在新法正式施行前,針對第一線偵查人員及中階主管實施充分教育訓練。
警方表示,將依據修正後「刑事訴訟法」的施行需求,檢討所需增加的偵查人力與預算規模,並與相關部會協商。
À surve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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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察廳於10月2日正式裁撤並由公訴廳接手相關職能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mois
Questions ouvertes
- 新制上路後警方的具體人力與預算增幅為何?
- 公訴廳接手後的實際運作效率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