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台南一名29歲足療店陳姓員工,今年2月隨機持修腳皮銼刀刺傷兩名路人,造成一死一重傷。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台南地院裁定續收押3個月,認為被告犯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今年2月3日晚間,台南一名陳姓足療店員工在市區隨機持修腳皮銼刀刺傷兩名路人,造成一死一重傷。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該名員工。
涉持修腳皮銼刀隨機刺殺兩名陌生路人成傷的29歲陳姓足療店員工(戴安全帽者),2日下午被台南地院裁定續收押3個月。
今年2月3日晚間8點許,台南南區1家足療店陳姓男員工行經市警六分局金華派出所前路口時,突然持修腳皮的銼刀接連刺殺也要過路口的50多歲李姓男子與20多歲葉姓女子,李男腹部穿刺傷、大出血;葉女背部刺傷,兩人都被送醫急救挽回性命。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收押中的陳男;今天下午,台南地院裁定繼續收押他3個月。
台南地檢署起訴29歲的陳姓男凶嫌後,於今天將陳嫌移審台南地院。
台南地院法官表示,經訊問陳嫌與參酌案卷事證,可認陳嫌犯殺人未遂與傷害罪嫌重大,審酌被告隨機持刀對兩名陌生路人的胸腹部、背部行兇,又追殺其中的李姓男子到派出所,使李男身受重創,直到員警出面壓制為止。陳嫌還對員警說「我要殺人」;他還曾稱以為是警察就攻擊,是無視司法、反覆展現暴力之徒。
法官並說,陳嫌供稱其居無定所,基於趨吉避凶、脫免刑責的人性,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審酌追訴上述各罪的公益及社會治安之維護、與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後,認為對被告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從6月2日起繼續收押陳嫌3個月,這部分得抗告。
À surveiller
Perspective IA — des possibilités, pas des certitudes
被告陳姓男子將繼續被羈押。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mois
案件將進入審判程序。
Très probable · En quelques mois
Questions ouvertes
- 被告的犯案動機為何?
- 被告是否有精神疾病或藥物濫用問題?
- 被告是否曾有類似暴力行為紀錄?
- 被告的居無定所情況是否會影響後續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