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entiel
檢調獲報,兩家公司負責人李男、陳男出租LINE帳號給中國廈門籍洪姓男子,洪男冒充記者身分探詢機敏資訊並發送惡意程式郵件。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幫助犯,將李、陳2人緩起訴1年,分別支付公庫12萬、5萬元。
Résumé généré par IA
Pourquoi c'est important
檢調獲報有中共網軍利用台灣公司行號及個人LINE帳號,偽裝成國際記者探詢機敏資訊,並發送夾帶惡意程式的郵件,意圖駭入對方電腦。
檢調獲報有中共網軍刻意收集台灣公司行號及個人LINE等社群帳號,偽裝成國際記者身分探詢機敏資訊,還發送夾帶惡意程式的電子郵件,意圖駭入對方電腦;士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循線查獲台北市復興南路某公司李姓實際負責人、陳姓登記負責人,2人坦承出租LINE帳號給中國廈門籍洪姓男子使用;檢方今偵查終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幫助犯,將2人處分緩起訴1年,支付公庫各12萬、5萬元。
士檢調查,李、陳2人明知提供門號供人註冊Line帳號,進而將Line帳號供人使用,可能遭人利用為違反個資法之用,但仍基於幫助違法的不確定故意而犯本案。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男於2024年間指示陳男和其他員工申辦行動電話門號後,用以申辦Line帳號,再以1個Line帳號人民幣1100元的對價,出租給廈門市某訊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洪姓負責人(另行發布通緝)使用。
洪男隨即於2025年3月間,利用向李租用、綁定陳男申設的「0958」手機門號註冊的Line帳號,冒用「天下雜誌」公司總編輯、及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陳姓女成員的身分,並將陳女放在ICIJ官網的照片、英文姓名作為其Line帳號的大頭照及帳號暱稱,假冒為陳女本人。
隨後,洪男即以假陳女的名義,加入國民黨籍羅姓女立委的陳姓助理為Line好友,再以新聞採訪為由向陳姓助理邀稿,並在寄發給陳的電子信中,夾帶由不詳人士製作的惡意程式附件,具有入侵他人電腦設備的功能,意圖入侵陳姓助理的電腦以竊取資料,致生損害於陳姓總編輯及陳姓助理;2人到案說明後皆向台北市調處表明要提告。
檢調約談提供LINE帳號的李、陳2男,2人皆坦承申辦LINE帳號並出租給廈門人士,坦認犯行並深具悔悟,李並已繳回出租3個帳號收取的人民幣3300元不法所得。
士檢審酌後認定2人是幫助犯,參酌刑法第57條及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予以緩起訴各1年,李應向公庫支付12萬元,陳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Questions ouvertes
- 洪男的最終目的為何?
- 是否有其他台灣公司帳號被利用?
- 惡意程式是否已成功入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