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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醫院前健康管理中心主任林昌琦遭判賠100萬元。林昌琦指控現任主任曾芸軒與院方高層勾結,透過不當手段灌水業績,獲取2200萬元不法利益。曾芸軒反駁健檢開單無業績獎金,控告林昌琦誹謗,法院判林昌琦應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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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振興醫院前工會理事長林昌琦指控現任健康管理中心主任曾芸軒與院方高層勾結,透過不當手段灌水業績,獲取2200萬元不法利益。曾芸軒否認並提告誹謗。
台北市私立振興醫院2年前爆發茶壺裡的風暴,曾任振興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的心臟血管內科主治醫師林昌琦2020年卸任後2023年當選振興工會理事長,自2024年5月起透過投書或對媒體受訪表示,現任健康管理中心主任、曾芸軒與振興醫院高層勾結,利用不當手段灌水業績,以獲取2200萬鉅額的不法薪資利益;曾芸軒認為林所言不實,實際上健檢開單業績並不會有業績獎金,控告林昌琦求償500萬元,日前獲判勝訴,士林地院判林昌琦應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林昌琦多次以工會理事長的身分接受媒體訪問,直指「業績這個灌來灌去的灌到身上」、「列出的分潤是2200多萬,太離譜的數字....後面一定產生相對的金流,從來也沒有被交代」、「這個領導階層的誠信,蕩然無存」、「站在工會的立場,應該要發表對於這個不當行政手段的意見」等語。
曾芸軒認為,她擔任中心主任期間的開單業績,是她擔任主管後,主責健檢行政開單作業所致,此部分的開單業績並不會有提成分潤,林昌琦曾經當過主任,明知此情況,卻屢番對外散布不實,藉以詆毀她的名譽,也影響振興醫院名聲,對林提告民事求償500萬元。
林昌琦答辯指出,他是因發現醫院有若干營運問題,經以醫院工會名義函詢醫院董事會,未獲正面回應,遂以密件向主管機關檢舉,卻被院方以造謠為由記大過,這已被勞動部裁決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他的言論是就振興醫院的行政管理措施提出質疑,爭取工會與自身權益,並非針對曾女,且言論與公共利益高度相關,他發表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無不法侵害,主張免賠。
士林地院法官依據振興醫院函覆北市衛生局、以及勞動事件爭議答辯書,院長魏崢致員工的公開信、健管中心其他醫師的證詞等證據,確認「健檢開單醫師歷來均只是行政流程,任何醫師都不會由此所謂的『開單業績』中獲取業績獎金」的事實,林昌琦曾任健管中心主任,理應知情,認定他是明知與事實有出入仍故意發表不實言論,使社會大眾對曾產生會依附高層獲取不法利益的負面觀感,侵害其名譽權,判林昌琦應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Open Questions
- 林昌琦是否會上訴?
- 醫院高層是否會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