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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一名男子對兩女兒(國中、高中就讀時)進行性侵、猥褻,2023年事發後被判12年刑期,日前再被判須賠償小女兒100萬元、大女兒60萬元及妻子60萬元。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臺灣近年性侵案件引起廣泛關注,司法機關對此類案件處置嚴格
嘉義縣一名男子在小女兒、大女兒就讀國中、高中時,強行擁抱女兒、摸胸,甚至曾用手指性侵小女兒,還稱大女兒跟妻子長得像,沒有當女兒看待,會有生理反應,而用「小老婆」稱呼,女兒均擔心影響父母婚姻而隱忍未說;後因男子家暴妻子,社工瞭解時女兒說出慘痛經歷,妻子帶著女兒向男子提告刑事及民事訴訟損害賠償,刑事部分今年1月男子被判12年,民事求償部分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判決,男子需賠償小女兒100萬元、大女兒60萬元及妻子60萬元。...(完整內容)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類似案件將增加司法對性侵的嚴厲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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