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台灣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將依托咪酯(喪屍煙彈)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公告後單純持有可判三年以下徒刑,吸食可判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律師提醒,未成年人初犯雖可獲司法保護,但累犯仍將面臨牢獄之災,成年學生更應注意刑責加重。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不肖業者為開拓青少年電子煙市場,製作可愛型、公仔型電子煙主機,甚至摻入依托咪酯販賣。依托咪酯因其濫用嚴重,已被提升為第一級毒品。
不肖業者為了開拓青少年電子煙市場,製作出許多可愛型、公仔型電子煙主機,甚至摻入喪屍毒品販賣。(資料照)
改列一級毒品 吸食可判5年 別因好奇觸法網
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昨將依托咪酯類(喪屍煙彈)提升為第一級毒品,行政院公告後,單純持有就可判三年以下徒刑,吸食可判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由於喪屍煙彈濫用嚴重,警方已展開全面性的嚴查嚴辦行動,但毒販也動作積極,不僅以成年人為販賣對象,還強攻未成年人、學生市場;律師房彥輝指出,依托咪酯改列為一級毒品後,刑責相對提高,吸食者最少面臨六月以上刑責,未成年人初犯雖可獲司法保護,但若累犯仍將面臨牢獄之災,不可不慎。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未成年累犯 仍面臨牢獄之
災
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表示,法務部毒審會已決議將依托咪酯等九項依托咪酯類物質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反映出政府已認定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足以比照海洛因等高度危險毒品,決定加以管制,加重刑責。
值得注意的是,施用第一級毒品雖有觀察、勒戒及戒癮治療等制度,未成年人初犯在符合相關法定要件下,可獲得司法保護與教育處遇,不會直接入監;不過,再犯或不符合減免處遇要件者,經少年法庭認定犯罪情節重大時,就會面臨刑事追訴及入監服刑。
房彥輝說,尤其是年滿十八歲的成年學生,須認清自身已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不因具備學生身分就一定可獲司法寬貸,故切勿因同儕朋友慫恿、好奇嘗試或誤信吸食電子煙無害之說,而誤觸法網,甚至衍生毒駕致無辜用路人傷亡等重大悲劇,害人又害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Open Questions
- 毒販如何規避查緝?
- 後續查緝行動規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