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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提醒,端午節為國定假日,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若在當天出勤,雇主應依法給予加倍工資或補假。部分工時勞工不得調移法定休假日,出勤應至少按出勤時數乘以2倍時薪核發工資。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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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端午節為國定假日,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若在當天出勤,雇主應依法給予加倍工資或補假。部分工時勞工不得調移法定休假日,出勤應至少按出勤時數乘以2倍時薪核發工資。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端午連假出勤,雇主應給予勞工加倍給薪或補假。(圖由勞工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端午節(6月19日)為國定假日。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凡適用勞基法的勞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若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經勞工同意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下次約定發薪日給付完畢,避免短少積欠。
勞工局說明,實務上發現有部分企業與勞工約定,每月的休息日、例假、及國定假日,不一定皆在週六、週日及節日當天實施休假,而是按照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定當月的紅字天數進行排休。
勞工局提醒,針對勞工未在國定假日當天休假的情形,雇主除了要先經過勞工同意外,若是約定採調移方式實施,應與勞工明確約定實施日期。此外,排定後的班表上,也應載明排休日是屬於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等性質,避免勞雇雙方日後針對休假天數、出勤後工資計算產生爭議。
至於部分工時勞工,因工時安排本來就較具彈性,雇主不得主張調移法定休假日。在此情形下,若雇主使部分工時勞工於端午節當日出勤,至少應按出勤時數乘以2倍時薪核發工資,如與勞工約定時薪為最低工資196元,即每小時不得低於196元×2=392元。
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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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Questions
- 勞資雙方如何明確約定調移日期?
- 排班表上如何載明休假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