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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武漢肺炎期間武漢市長周先旺,因受賄6050萬人民幣,遭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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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周先旺曾於2020年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擔任武漢市長。2023年7月,周先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中國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今天(10日)宣判,湖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周先旺受賄6050人民幣(約新台幣2.9億元)一案,對周先旺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處罰金人民幣5百萬元(約新台幣2400萬元);對追繳在案的周先旺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綜合中媒報導,周先旺為2020年武漢肺炎期間武漢封城時任市長,被指應對疫情遲緩,引發輿論強烈批評。2021年1月,周先旺轉任湖北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2023年1月,湖北省政協換屆,周先旺不再擔任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職務,直至去年7月被查。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周先旺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龐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實際所得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Open Questions
- 受賄款項的具體來源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