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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曾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因未申報土地補助身分關係處以40萬元罰鍰,對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因帶兒子參加東沙島生態體驗營違反利益迴避法處以10萬元罰鍰,但罰鍰確定公告尚待新屆監察委員組成廉政委員會後方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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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監察院曾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及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展開調查,並分別處以40萬元及10萬元罰鍰。
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監察院曾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展開調查,並處以40萬元罰鍰。(資料照)
台北市長蔣萬安捲入特權權貴、利益迴避爭議風波,國民黨發動旗下藍營議員、立委紛紛指責監察院介入蔣萬安長子的交換學生案,控「國家機器動起來」。然而,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過往監察院也曾對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展開調查,並分別對兩人處以40萬元、10萬元罰鍰。
前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於民國100年間以3000萬元購入嘉義縣竹崎鄉3筆土地,該處原為舊式養豬場,購入後登記於兒子陳冠廷名下,取名「永財畜牧場」經營,進行轉型升級,並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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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立案調查後認為,陳明文於110年至112年間,申請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雖符合申請資格,但未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去年審議後處以40萬元罰鍰。
另外,僑委會去年曾參與舉辦「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爆放寬報名資格,開後門帶兒子一起登上東沙島,監察院調查認定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裁處10萬元。
不過,有關罰鍰確定案件之公告,監察院表示,依照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設置辦法」第2條第5款規定,須經監察委員組成之廉政委員會審議,爰須待第7屆監察委員到任並組成廉政委員會,方能就裁罰確定名單審議後發布於廉政專刊。現行廉政專刊並無停擺,惟就罰鍰確定之案件公告,依上開法令規定,現階段尚難公告。
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相關調查,監察院曾對現任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展開調查,並處以10萬元罰鍰。(資料照)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監察院將在新屆監察委員組成廉政委員會後發布罰鍰確定公告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罰鍰確定公告何時才能發布?
- 新屆監察委員何時到任並組成廉政委員會?
- 陳明文是否會對罰鍰提出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