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屏東地院判處琉球鄉機車出租行黃姓負責人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其租出後輪胎紋已磨平、內部簾布層露出的機車,導致承租人陳女載客黃女騎乘時打滑摔車,黃女顱內出血傷勢嚴重。法院認定黃婦疏忽未檢查車況,過失甚明。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機車出租行業者有責任確認出租車輛安全,輪胎磨損至內部結構裸露會嚴重影響抓地力,增加打滑風險。
機車輪胎的胎紋應定期檢查,以免影響行車安全。示意照。(資料照)
黃姓婦人在琉球鄉經營機車出租行,卻將輪胎已經磨平的機車租給陳女騎乘,陳女搭載黃女上路後,不慎打滑摔車,導致陳、黃2人摔車受傷,其中後座的黃女顱內出血,傷勢嚴重,經提起告訴後,經營機車行的黃姓婦人被屏東地院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陳女與黃女去年6月到小琉球遊玩,並向黃婦經營的機車行租車代步,陳女搭載黃女上路後,卻在半途打滑摔車,導致陳女手、腳多處擦傷,乘客黃女因頭部受創而發生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現象,傷勢嚴重,陳女事後發現,機車行租給她們的機車,後輪因過度磨損已露出輪胎內部結構簾布層,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黃姓負責人為此吃上官司。
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婦則辯稱,乘客黃女傷勢較重,是因為黃女抱著一隻狗搭機車,且陳女租車前也檢查過該機車,並沒有反映該機車有異常。
屏東地院認為,該機車輪胎胎紋明顯被磨平,且輪胎多處廉布層均已露出,黃婦身為車行負責人卻疏未注意,仍將該機車出租,過失甚明,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Open Questions
- 該機車出租行是否有定期車輛檢查機制
- 陳女租車前檢查車輛的具體內容是否包括輪胎檢查
- 黃女受傷後是否獲得適當醫療救治與後續照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