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高雄市鼓山區一名33歲劉姓男子因騎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被警方攔查,經查證其為洗錢防制法通緝犯,且身上攜帶依托咪酯煙彈,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涉毒駕、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被警方逮捕移送偵辦。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警方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發現違規車輛,經攔查後查證涉案者身份及所持物品,發現其為通緝犯並持有毒品。
高雄男違規左轉遭攔查,身揹通緝還涉毒駕。(民眾提供)
高雄劉姓男子(33歲)涉嫌毒駕,騎機車經鼓山區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警方將他攔下檢查,他坦承因案被通緝,員警在劉身上查獲依托咪酯煙彈1顆,對其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立刻將他逮捕移送法辦。
鼓山分局今(23)日指出,員警前日執行勤務時,經鼓山區九如四路與銘傳路口時,發現劉男騎乘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轉彎,上前攔查該名劉姓男子(33歲)。
請繼續往下閱讀...
劉男被警方攔停後,主動坦承自身通緝身分,經查證確認其為洗錢防制法通緝犯,警方依法逮捕,意外在其身上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當場依法將其逮捕。
員警查證身分,確認劉男確為高雄地檢署發布的洗錢防制法通緝犯,當場依法將其逮捕,後續警方對其執行附帶搜索,於劉男身上查獲依托咪酯煙彈1顆,並立即對其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毒駕)及洗錢防制法通緝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該男子將被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毒駕及洗錢防制法相關罪名
Very likely · Within days
Open Questions
- 該男子是否有前科紀錄?
- 洗錢防制法通緝的具體金額或案件為何?
- 毒品是否為個人使用或涉及販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