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3-3擴充布局浮現 CIP瞄準渢妙剩餘海域、沃旭有海鼎二選項
CIP渢妙三號與沃旭大肚一號競標,獲配後可申請最高50%擴充容量
Quick Look
離岸風電3-3期選商預計年底公布,CIP與沃旭能源分別投標渢妙三號與大肚一號風場。獲選者可申請最高50%的擴充容量,擴充場址包括已解約風場,能源署將於選商結果公告後確認具體名單。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3-3期選商作業,開發商需先競標成功,後續方可申請最高50%的擴充容量。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3-3期選商結果預計年底公布,風場獲配後可再加計上限50%的擴充容量。據業界目前盤點,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如果順利獲配後,可能的擴充空間包括渢妙計畫剩餘未獲配的空間,而沃旭如果順利獲配後,可能的擴充空間選項包括已解約的海鼎二風場海域。
3-3期選商僅有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及沃旭能源(Ørsted)2家開發商分別以806MW渢妙三風場以及840MW大肚一號風場投標,能源署預計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並公告結果。2座風場投標場址高度重疊,預期最後只會有1家得標,任一座風場獲配後可再加計上限50%的擴充容量。
300MW海峽一、300MW海峽二與600MW海鼎二等3座已解約風場納入3-3期擴充風場空間,不能作為獲配風場直接投標;依3-3期選商制度,開發商必須先競標成功取得正常獲配容量,後續才能依評選排序申請「擴充容量」,擴充容量最高不可超過原獲配容量的50%。
能源署受訪時說明,依選商機制規範,獲選業者在取得選商資格後,則可選擇已解約風場作為擴充空間,待獲選業者明確後,能源署會公布哪些場址可納入擴充風場,因此解約風場是待公告時是否已完成解約程序,才會供獲選業者納入作為擴充風場。
業界推估,渢妙三號如果順利獲配,可能擴充空間包括渢妙計畫剩餘未獲配的空間,另大肚一號如果順利獲配,可能的擴充空間包括已釋出的海鼎二風場,恰與沃旭已通過環評的旭風二號風場空間高度重疊,但沃旭目前並未表明擴充意願。
另據盤點,440MW蔚藍海風場已完成解約,未來可能納入擴充風場,700MW又德風場能否納入擴充風場,則將視公告時是否已完成解約程序。
業界推估,又德風場在3-4期釋出作為獲配風場的可能性較大,像是沃旭的旭風三號風場、風睿(SRE)的海興(F7),都是可能競標的選手。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能源署將於年底前公布3-3期選商結果
Very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最終獲選開發商名單為何?
- 哪些已解約風場將正式納入擴充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