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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55歲陳姓女子酒後騎機車返家,先撞路燈再撞騎樓轎車及花盆,酒測值達0.23毫克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陳女稱自認未喝很多且騎車很小心,事故中僅受四肢擦挫傷無大礙。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酒後駕車是台灣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法定酒測標準為成人0.25毫克/公升(呼氣酒精濃度),但本案當事人酒測值0.23毫克已構成公共危險,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處理。
陳女酒後騎車先撞路燈,再波及騎樓轎車及花盆。(民眾提供)
「我喝得不多,而且一路都很小心!」台中市55歲陳姓女子酒後騎車返家,途中疑因太靠近路邊先撞上路燈,接著又撞進騎樓,連停放的凌志轎車及花盆都遭殃,經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23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警詢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這起事故發生在4日晚間9時55分許,台中市北區華興街突傳出巨大撞擊聲,附近民眾驚見一名女子騎車自撞趕緊報案,第二分局獲報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處理,經查,陳女當時騎機車從梅亭街沿華興街往忠明路方向行駛,行經事故路段時,機車先失控撞上路燈,隨後又撞向停放在騎樓地的凌志轎車,最後連一旁花盆也遭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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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在事故中受到四肢擦挫傷,經送醫診治後並無大礙,面對酒測,她自述稍早到朋友家喝酒聊天,因自認「沒有喝很多」,才決定騎車回家,她還說,騎車途中其實非常小心,沒想到因為機車騎得太靠近路邊,反而發生自撞事故。
第二分局表示,陳女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務必選擇代駕、搭乘大眾運輸或請親友接送,切勿酒後駕車,否則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用路人及車輛。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陳女的機車。(民眾提供)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陳女將面臨公共危險罪起訴及可能的罰鍰、吊照處分
Very likely · Within weeks
Open Questions
- 陳女是否有 prior 酒後駕車紀錄
- 事故是否導致其他車輛或行人二次衝擊
- 凌志轎車及花盆的損失是否由肇事者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