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ck Look
基隆男子邱某於5月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於信一路失控撞上警車及轎車並衝上分隔島,警方驗尿確認毒駕。基隆地方法院審酌其認罪、家中需照顧兩個孫子及未造成人員傷亡等因素,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萬元。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被告曾有公共危險前科,今年5月在家中施用安非他命後仍駕車上路,導致交通事故。
法官審酌邱男認罪及家中狀況,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2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一名邱姓男子今年5月間在住處吸食安非他命後,竟駕車出門,行經信一路時,因藥效發作,導致車輛失控,撞上警車及轎車,隨後衝上分隔島才停下。警方事後驗出邱男毒駕,依法送辦。基隆地院審理時,邱男稱要養兩個孫子,保證不再吸毒,希望能獲輕判。法官審酌邱男認罪及家中狀況,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2萬元。
檢警調查,曾有公共危險前科的邱男今年5月19日清晨於家中施用毒品安非他命後,仍開車上路,路過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門口時,操作失控,直接撞上停在路旁的警車與轎車。邱男闖禍後,仍繼續駕車逃逸,隨後撞上分隔島。
警方聞訊趕緊向前將人攔下,見其神情渙散,徵得其同意採尿送驗,確認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邱男應訊時,向法官坦承犯行,並表示自己罹有多項疾病,且就讀國中、國小的孫子雙親已經不在,必須靠自己照顧,也保證不再毒駕,希望法官予以輕判。
法官審理後認為,邱男毒駕行為嚴重危害道路安全,且為累犯,但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其家中狀況、未造成人員傷亡及已完成賠償,依觸犯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併科罰金2萬元。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Open Questions
- 被告是否會在服刑後接受戒毒治療?
- 兩個孫子目前由誰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