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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女子吸食安非他命及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後,於高雄市小港區危險駕駛遭警方攔查。她雖有毒品前科,但因檢方未列為累犯,法官依毒品、公共危險等罪判處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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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邱姓女子曾有毒品前科,並於去年5月因毒駕遭攔查。此次事件中,她再次施用毒品並危險駕駛,顯示其毒癮問題嚴重。
2026/06/03 09:5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邱姓女子在家吸完安非他命後,又將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的菸油塞入電子菸瘋狂大吸,隨後開車在小港區狂飆遭警方攔停;邱女雖然有吸毒前科,但檢方起訴時沒有將邱女列為累犯,法官認為無從加重其刑,僅依毒品、公共危險等罪輕判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邱姓女子曾於2022年吸食毒品,經法院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被屏東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去年5月3日下午5點多,邱女在屏東住處吸完安非他命後,又將「依托咪酯」的菸油塞入電子菸,「混茫」後開車上路,在小港區中安路與孔鳳路口因違規被攔查。
警方徵得同意採尿送驗,報告發現,邱女尿液中的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與依托咪酯濃度嚴重破表,更誇張的是,邱女在小港毒駕落網才剛獲釋,短短10天後又在高雄一處民宅內,再度因施用安非他命並混抽「依托咪酯、美托咪酯」雙重喪屍毒品,警方發動搜索並查扣大批補充液與菸彈。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邱女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檢察官於起訴及審理時,並未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具體指出並證明被告構成累犯的事實,因此法院無從審酌加重其刑;考量邱女明知吸毒會削弱肢體協調仍盲目駕駛,危害公共安全非輕,依2次施用二級毒品、毒駕公共危險等3罪,合併判處邱女徒刑9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What to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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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女可能對判決提出上訴
Possible · Within days
Open Questions
- 邱女此次是否為累犯的具體認定標準為何?
- 檢方在起訴時為何未將邱女列為累犯?
- 「依托咪酯」的具體危害與成癮性為何?
- 邱女此次判刑的易科罰金金額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