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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男童因忘記關閉家電器遭母親賴姓女子與同居男友葉姓男子聯手毆打、布袋套頭、膠帶綑綁並頭下腳上倒吊浸水凌虐,一審判處兩人徒刑8月,二審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認定兩人心態未真正改正。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9歲男童因忘記關閉家電器遭母親賴姓女子與同居男友葉姓男子聯手毆打、布袋套頭、膠帶綑綁並頭下腳上倒吊浸水凌虐,社工接獲通報後將男童送醫安置並報警處理。
9歲男童忘記關電器,竟被媽媽和同居男友聯手用皮帶毆打、布袋套頭與膠帶綑綁,甚至將男童「頭下腳上倒吊浸入水中」凌虐,一審判兩人徒刑8月,兩人上訴求緩刑,但二審法官認為他們心態未真正改正,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賴姓女子與葉姓男友共同照顧賴女與前夫所生、年僅9歲的兒子。去年9月24日傍晚5點多,兩人返家時,發現男童外出與友人玩耍時,未將家中電器電源關閉,為了教訓孩子浪費電,先以皮帶毆打、強逼男童罰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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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賴兩人再拿出麻布袋,套住男童的頭臉部及腳、拿膠帶綑綁手腳,將孩子綁起扛在肩上,騎車前往茄萣大排,一起抓住男童的腿部,將孩子以頭下腳上的姿勢浸入水中再拉起2次,隨後騎乘機車並命令孩子跑步跟在車子後面回家。到家後,葉、賴再拿釣竿,輪流鞭打孩子的腳底。
社工接獲通報後緊急將男童送醫、安置並報警處理,橋頭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及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罪,各判兩人徒刑8個月。葉、賴二人不服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發現,賴女在審理中仍辯稱「是出於關心想導正」、「是出自愛小孩」,可見她完成親職教育後並未建立正確的心態與認知。此外,專責社工評估顯示,男童至今對被告仍有防衛反應,且身心受創需持續回診。法官審酌兩人身為照顧者卻給予兒童極大身心創傷,情節重大,無從給予緩刑宣告,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What to Watch
AI outlook — possibilities, not facts
社會署將對男童進行長期安置評估
Likely · Within weeks
賴姓女子與葉姓男友將執行徒刑8個月
Very likely · Within months
Open Questions
- 男童目前的身心復原進度如何?
- 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員知情或參與?
- 社會局是否會進行後續追蹤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