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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姓公務員利用AI換臉功能合成友人小美的不實性影像,並張貼於冒名IG帳號,附帶性暗示文字,事後以50萬元和解,仍依個資法判刑6月。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謝姓公務員利用AI換臉功能合成友人小美的不實性影像,並張貼於冒名IG帳號,附帶性暗示文字,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權與人格尊嚴。
謝姓公務員因追不到友人小美,竟利用「玩美相機」AI換臉功能,把小美的臉製作不實性影像後,張貼在冒用小美姓名申辦的IG帳號,還寫爆量性暗示文字包括「性癮爆發、被學長無套插入、十幾個男同事,哪個沒意淫過我?」等,事後以50萬元與小美和解,新竹地院再依個資法判刑。
法官調查,謝男從112年3月起,利用「玩美相機」應用程式之AI換臉功能,將友人小美照片中之臉部,置換於網路上下載之性影像,製作不實之性影像後,再將之張貼於IG帳號、頁面介紹載有小美姓名個人頁面貼文及限時動態,並搭配具性暗示文字內容,供不特定網路使用者均得閱覽,足以貶損小美人格尊嚴與社會價值,經友人瀏覽網路時發覺後告知小美。
文字包括「性癮爆發、被學長無套插入、學長的女友很正,但更愛X我耶!十幾個男同事,哪個沒意淫過我?出車站等車時好幾個街友一直看我,其中一個還一直隔著褲子搓揉,我484被街友視姦了?」
法官審酌謝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非法利用被害人個人資料,假冒其名義創設IG帳號,將被害人臉部影像合成不實性影像,搭配具性暗示文字上傳至該IG帳號個人頁面,使不特定人得以觀覽,其行為不僅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更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權及資訊自主權,使被害人身心承受極大痛苦,
最後謝男以50萬元與小美達成和解,最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6月。
Open Questions
- 公務員職務是否受影響?
- 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