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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羅姓男子在臉書販售手機,約定面交時佯稱領錢,趁機掉包手機後逃逸。警方循線逮獲羅男,他近期已詐得3支手機並變賣換現金及金飾,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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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高雄一名男子利用臉書手機交易平台,佯裝買家與賣家面交,趁機掉包手機後逃逸,近期已多次犯案。
高雄市警方18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與買家在臉書手機交易平台販售iPhone 17 pro max 256全新蘋果手機,並與買家約定在前金區一家超商2樓座位區面交,但買家佯稱至1樓ATM領錢,隨即帶著手機逃逸無蹤,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犯案者為羅男(33歲),近期內以類似手法詐得3支手機並立即變賣,昨日查緝到案後並建請檢察官聲押。
新興分局偵查隊指出,羅男經常在網路佯裝買家,並趁著面交時藉機掉包,再以領錢為由落跑,18日獲報後,追查發現羅男在詐取手機得逞後,隨即前往手機門市將市值4萬4900元的手機變賣換取現金3萬8000元,並再前往銀樓購買2萬7800元的金飾保值。
警方擴大清查發現,羅男近期在新興分局轄區以同樣手法犯案2起詐騙手機2支,分別為5月4日向被害賣家購買 iPhone 17e手機,面交時先假意查看手機,再聲稱要到 ATM 領款,期間趁隙將盒內手機掉包,又稱要去車上拿錢並逃逸。5月3日羅男亦用類似手法騙取另一支iPhone14 pro,羅男5月5日被逮並依詐欺罪送辦,未料近日又再犯案。
專案小組檢具相關事證向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拘票獲准,於6月19日下午持拘票在鹽埕區七賢三路將羅男查緝到案,全案調查後依詐欺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署偵辦並建請聲押。
警方提醒,民眾與網友約定面交時應保持高度警覺,貴重財物應確保全程在視線範圍內,切勿交由對方單獨帶離。即便對方歸還包裝,仍應當面再次確認內容物無誤,並建議優先設有監視器的公共場所或派出所門口進行交易,以確保財產安全。
Open Questions
- 嫌犯是否還有其他未被發現的受害者?
- 變賣手機所得款項是否已被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