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醫療職場性騷擾 勞動部、衛福部建跨部會通報機制
調查成立的醫療院所職場性騷擾案件,將透過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及時通知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嚴密守護病患及從業人員權益。
Quick Look
勞動部與衛福部跨部會合作強化醫療院所性騷擾防治,未來職場性騷擾案件調查成立後,將由地方勞政機關及時通知衛生主管機關,啟動醫政管理措施以維護病人及從業人員權益。
AI-generated summary
Why It Matters
為杜絕醫療場域利用專業或權力優勢進行性騷擾,勞動部與衛福部建立跨部會通報機制。
勞動部與衛福部聯手,強化醫療院所性騷擾防治機制。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杜絕任何人在醫療場域中利用其專業或權力優勢進行性騷擾,損害醫療相關從業人員或病患權益,勞動部與衛福部跨部會合作,將調查成立的醫療院所職場性騷擾案件,透過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及時通知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除了可立即對行為人進行適當醫政管理措施,也嚴密守護病患及相關從業人員權益。
勞動部指出,醫療院所接獲申訴或知悉性騷擾情事時,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防止性騷擾再次發生、提供被害人必要的諮詢與協助、啟動調查程序並對行為人做出適當懲戒,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此外,考量醫事人員特殊性,若醫事人員經認定涉及性別事件,可能構成各類醫事人員法「利用業務上機會犯罪」、「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及「業務上不正當行為」等懲戒或裁罰事由。因此,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透過跨部會合作,經兩部會函請各地方政府,針對醫療院所調查成立的職場性騷擾案件,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第一時間提供相關資訊予衛生主管機關,經衛生主管機關確認行為人為執業的醫事人員後,依各類醫事人員法之規定啟動醫政管理措施以維護病人或其他機構從業人員權益。
勞動部提醒,醫療院所在接獲被害人申訴時,即應主動填報「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案件經調查完竣後,也應將處理結果再次通報地方主管機關,確實落實通報程序,以利相關主管機關掌握資訊並提供即時輔導。
Open Questions
-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接到通報後實際執行的懲戒時效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