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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海洋局針對漁港內違法釣魚問題,強調將優先勸導,勸阻不聽者才開罰,罰款為3萬至15萬元。儘管有釣友抱怨開放釣魚區不足,海洋局表示已評估多處漁港劃設釣魚區的可行性,但因安全考量,目前僅開放少數區域,並持續研議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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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It Matters
台灣釣友眾多,但漁港內釣魚常引發爭議。高雄市海洋局針對此問題,提出管理辦法與執行細節。
在漁港內違法釣魚,高市海洋局都優先勸導,勸阻不聽才開罰。圖為前鎮漁港。(資料照)
台灣號稱有百萬釣友,開放釣魚區問題深受議論,其中就有外籍漁工在漁港內的船上釣魚明明違法,政府卻不管制裁罰。對此,高市海洋局指出,沒有接獲檢舉,且去年至今,無論是岸邊或漁船上釣魚,都先勸導,勸阻不聽才開罰。
海洋局強調,依漁港法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違反者開罰3萬元至15萬元。因為處罰涵蓋漁獲只供自用的一般釣客,3萬元起跳的罰金太重,故優先勸導。
不過,海洋局提醒,曾有釣客在墾丁後壁湖漁港港區釣獲明星級牛港鰺「阿牛」,以2380元轉賣給餐廳,被屏東縣政府依漁港法裁罰。
釣友抱怨,高雄市有16處漁港,卻只開放彌陀、鳳鼻頭及中芸3處,不到總數的五分之一。海洋局表示,2024年6月曾針對鼓山、旗后、旗津、上竹里及中洲等5處漁港劃設釣魚區評估可行性,但因腹地狹小,有妨礙漁港區域作業安全,尚無餘裕空間可公告劃設釣魚區,已再針對興達、汕尾等2處漁港研議。
Open Questions
- 外籍漁工違法釣魚的具體情況為何?
- 未來是否會擴大開放釣魚區域?





